推进家庭经营、集体经营、合作经营、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,就是适应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,在“统”和“分”两个层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,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,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,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,使农业经营方式更加丰富、更加具有竞争力,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制度活力。

李秉龙

李秉龙,农业经济管理博士。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,农村发展;畜牧业经济。现担任北京市农业经济学会副会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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