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打官司,有一种叫击鼓鸣冤,只有涉及到大案,要案,冤案,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,才能击鼓。古代百姓决不轻易打官司,是因为有制度规定,不管有没有道理,先打60大板。官司受理之后,官员为了化解纠纷,采取一种迟延缓解的招数。明朝太守赵豫当了15年的松江太守,采取这种招数,当地民风就改变了,也形成无讼之礼。

龙大轩

龙大轩,西南政法大学教授。出版学术专著7部,多次获省部级和校级学术奖励,其中,个人专著《乡土秩序与民间法律》获司法部2002年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、西南政法大学第十届优秀成果一等奖;合作专著《羌族习惯法》(副主编)获重庆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、重庆市首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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