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何劳动用工形式都是由当时的经济体制决定并随之而发展的。从劳动用工终身制到合同制,再从《劳动法》到《劳动合同法》,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劳动用工形式发生了重大改变。但同时,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。用工形式的不规范引起严重的劳务关系问题,进而威胁企业的发展。

程延园

程延园,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、经济学博士、博士生导师,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,兼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,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委员会专家,人事部全国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,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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